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

发布时间:2026-11-05来源:浏览次数:37次

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是由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同支持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2025年12月5日获批成立。该中心以福建、厦门作为承载区,聚焦氢能关键材料与装备、海洋高端装备与系统、海上新能源技术开发三大方向。

海洋氢能分中心紧扣国家“双碳”战略与海洋强国建设需求,聚焦海洋氢能全产业链创新与产业化,诚邀两岸和东南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携手合作,共破技术瓶颈、共拓产业蓝海。

一、核心领域与攻关方向

海洋氢能分中心聚焦的氢能关键材料与装备主要覆盖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的关键材料与装备;海洋高端装备与系统主要覆盖深远海开发、海洋观测探测、海洋资源勘探开采、智慧航运养殖等相关装备与系统;海上新能源技术开发主要覆盖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海洋能利用、海上能源系统集成与运维等相关技术与装备。

二、项目转化全链条服务

海洋氢能分中心构建“三阶段闭环转化”模式,让高校科研院所成果快速走向市场:一是策源挖掘,技术经理人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结合企业需求筛选分级项目;二是培育孵化,通过概念验证基金、技术转化平台提供原型开发与中试支持,实行“里程碑考核”精准赋能;三是转化运营,开放海岛、化工园区等场景示范,通过技术许可、股权合作等方式实现商业化落地,收益反哺科研团队。

三、全方位资源支持体系

资金保障:对于单个项目可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重大项目可支持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配套首期5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5亿元科研团队项目专项资金,60亿元科创基金矩阵覆盖“种子-产业”全周期投资。

平台支撑:三大核心平台开放共享——AI+氢能数字孪生平台(多领域建模、HIL测试)、装备制造测试平台(精密制造、机加工、多工况测试)、系统工况验证平台(海洋环境模拟、10MW级联动测试)等。

政策红利:享受成果单列管理、尽职免责试点、教育部专项硕博研究生名额等,转化成效纳入高校创新评估与科研人员职称评审。

空间与服务:提供12万平方米核心孵化载体、中试验证基地、234套专家公寓,配套知识产权、法务、财务、技术经理人等“一站式”服务。

市场对接:联动央国企、氢能与海洋产业龙头企业,搭建两岸及东南亚国际合作渠道,推动成果出海。

四、成果转化项目征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海洋氢能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福建省海洋氢能上下游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国高校海洋氢能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现面向两岸及东南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创新主体,公开征集具有突出应用前景和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方向

1. 氢能关键材料与装备

主要覆盖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的关键材料与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解水制氢设备、质子交换膜、高效电极催化剂、绿氢制备一体化系统、储氢瓶、固态储氢材料等储输氢装备、燃料电池系统及其配套、专用供氢系统、氢安全保障等相关材料与装备。

2. 海洋高端装备与系统

主要覆盖深远海开发、海洋观测探测、海洋资源勘探开采、智慧航运养殖、海洋建筑等相关装备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载人/无人潜水器、海底探测/检测设备及系统、水下滑翔机、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深远海大型智能网箱、深海油气开发平台、深海矿产采集装备、船舶智能导航与控制系统、深远海锚泊系统等。

3. 海上新能源技术开发

主要覆盖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海洋能利用、海上能源系统集成与运维等相关技术与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核心装备及部件、海上光伏发电系统、海上新能源电站集成技术、海上风光储氢一体化系统、波浪能发电装置、潮汐能发电装置、海洋能与新能源互补供电系统等。

(二)征集对象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性、较清晰的应用场景和可转化的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团队中有成员在两岸及东南亚高校科研院所任职或曾任职。

(三)申报流程

1. 材料提交

请申报单位/团队按要求填写《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表》和商业计划书(如有)发送至邮箱:longyanhe@xmibi.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项目征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 申报时间

全年征集

3. 评审遴选

由海洋氢能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主要就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产业需求契合度、市场成熟度与商业化前景、团队实力等多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四)咨询联系

钟先生:18950162782(微信同号)

江先生:13625011838(微信同号)

何女士:18046172527(微信同号)

附件: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海洋氢能分中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表.docx